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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崇禎元年(1628)正月丙戌,戮魏忠賢及其黨崔呈秀尸。六月,削魏忠賢黨馮銓、魏廣微籍。崇禎二年(1629)正月丁丑,定逆案,自崔呈秀以下凡六等。這一系列的舉措,雷厲風行地清除了魏忠賢和客氏的勢力,鞏固了自己的政權地位,閹黨之禍逐漸澄清。使得朝野上下精神為之一振。
2、崇禎年間大明王朝所面對的問題主要有三,其一明末以東林黨為首的文官集團,其二為崛起的后金,其三為農民起義軍。明朝敗亡之后,李氏朝鮮的士族出于小中華思想,在國中仍然使用崇禎年號,如崇禎紀元后八十三年(1710年)、崇禎后再癸丑(1733年)、崇禎后百三十八年(1765年)等等,這被稱作“崇禎紀元”。